一、程序: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记载登记簿——发证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提交:(1)申请核准表
(2)发票
(3)商品房买卖合同
(4)备案附件
(5)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
(6)抵押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(经核对)抵押人为单身的,提供单身证明(单身证明在民政局开,环城西路182号)及询问笔录(单身抵押人亲自到现场接受询问)
(7)如在公积金按揭的还要提交(关于协助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函原件和复印件)
(8)其他须提交资料和情况说明
三、登记承诺期限:5个工作日
四、收费依据:发改价格[2008]924号和浙价费[2008]250号
五、收费标准:房屋登记费:(住宅)80元/件;(非住宅)550元/件;
咨询电话:84113942;84113941 办理地址:解放西路1号房管处二楼大厅6号窗口
浦江天正天正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011年8月3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