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程序: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核——记载登记簿——发证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提交:①房产证;
②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③评估报告(到三楼天正估价所办理);
④甲、乙双方的结婚证和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校验原件);
⑤单身的需提交单身证明(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,环城西路182号);
⑥房屋交易契税减免审批表(办理地址:房管处五楼档案室)非普通住房除外;
⑦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:
1、购房者计划生育证明。2、测绘报告
2、填写:★私有房屋登记申请表;
★房屋买卖审批表;(须甲、乙双方房屋权利人夫妻共同签名、按指印)
★询问笔录;(须甲、乙双方房屋权利人夫妻共同签名、按指印)
★财产约定书;(须购房者:夫妻双方签名、按指印)、有份额的须经公证处公证,公证处在卫校对面。
★房屋买卖合同;(须甲、乙双方房屋权利人夫妻共同签名、按指印)
三、登记承诺期限:
自受理次日起8个工作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(不包括公告时间),特殊情况除外。
四、收费标准:
房屋登记费:(住宅)80元/件,(非住宅)550元/件;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;住宅转让手续费每平方6元,非住宅转让手续费每平方12元;测绘费:住宅每平方0.8元,非住宅每平方1.2元。
咨询电话:84183125、84113941 办理地址:中山北路中介市场管理办公室
浦江天正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2011年8月31日 |